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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职工心田 构筑和谐港湾——青岛市总工会收到职工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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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先生来到青岛市总工会,向工作人员送上一面“真情相伴 温暖人心”的锦旗,对青岛市总工会帮助他维权表示感谢。

“那天我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看到有个工会援助岗,我心想,都说工会是职工的‘娘家人’,我就过去试试看。真没想到,工会真的帮我解决了问题。”钟先生激动地说。

钟先生在青岛某用人单位从事业务员岗位工作15年,自2023年起,该用人单位就以经营困难为由,经常拖欠工资。职工多次找用人单位负责人反映无果。2024年7月,被拖欠3个多月工资后,钟先生来到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青岛市总工会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仲裁工会法律援助岗。耐心倾听钟先生情况后,在此值班的青岛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德恒(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苗红梅律师告知钟先生,可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经过青岛市总工会审批,苗红梅律师承办了钟先生的援助案件。苗红梅对案情进行了充分研究和法律分析,整理和组织证据,后经仲裁委裁决认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10万余元。在苗红梅建议下,钟先生到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此后,该用人单位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最终向钟先生支付了8万元的经济补偿。

近年来,青岛市总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人社“五方联动”工作体系,构建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有效维护全市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工会+人社”联动。青岛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成立仲裁机构工会法律援助岗、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青岛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零距离”为职工提供工会法律服务。深化“工会+法院”联动。青岛市总工会与市中院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协同开展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深化“工会+司法”联动。以镇街工会及司法所为主体,设立镇街职工法律服务站,积极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深化“工会+检察院”联动。建立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和工会在发现、排查劳动领域风险隐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4年以来,青岛市各级工会办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4849件,解答职工法律咨询20310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859.36万元。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案件552件。“运用‘四+’全周期机制,实现多元解纷”工作做法入选全国总工会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十大典型经验,《工人日报》《山东工人报》头版报道。

来源:市总法律部

通讯员:张涛

编辑:王子枫

来源:青岛总工会融媒体 编辑:admin 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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