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青岛市总工会

当前访问量:255519 次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大厅 > 法律在线 > 普法宣传 >

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青岛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做好青岛工会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法治青岛建设新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城市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贡献。

    主要目标: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逐步形成职责明确、运行有序、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普法工作格局。工会领导干部对《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应知应会,必知必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者的法治观念和工会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有效结合,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大力宣传工会系统参与科学立法、监督严格执法、推动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让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真诚拥护和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推进工会改革试点和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山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组织职工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制定,推动健全完善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五)切实加强职工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建设尊崇宪法法律、依法行使法定权利、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职工法治文化。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提高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道德水平、法律知识水平为目的的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和法治文艺下基层等职工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宣传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体系建设、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情况,推动法治文化和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二、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工会工作者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重点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基层工会工作者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把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健全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加强对工会领导干部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情况检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工会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工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县级以上总工会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七五”期间,对各级工会领导干部法治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强基层工会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培训纳入基层工会工作者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课程,在工会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者法律素质。确保到“七五”普法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一遍,对企业工会主席及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法律培训达到100%。

    建立新进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工会干部法律素质。充分利用工会各种教育资源,为工会干部学法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力争到“七五”普法结束时,全市工会系统从事工会法律工作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的比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人才数量比“六五”普法末期有较大提高。

    (三)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以增强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推动开展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切实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开展服务农民工法律援助行动,在做好维权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为重点,以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网络微信等各种快捷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工会普法工作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七五”期间,对新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普法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三、组织保障和举措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总工会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会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法律工作部,承担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在安排工作、服务职工、服务基层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工会要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组织和调动各成员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工会其他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使之相互融合、共同推进。

    (二)健全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有序推进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参与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委员视察、司法审判等形式开展普法;与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党政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健全典型案例普法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涉及职工权益的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权威法律解读,以更为直观的形式引导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普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开展“七五”普法中期和期末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加大创新力度。以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者学法需求为导向,创新理念,注重实效,重点培育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信仰;创新阵地,拓宽途径,深入开展“工会普法大讲堂”“送法进企业”“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让法治融入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的工作与生活;创新形式,善用网络,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工会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打造工会系统普法宣传网络载体,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新媒体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增强普法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综合运用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平台的法治宣传和服务功能,打造工会工作者和职工触手可及的工会普法宣传教育网络集群。

    (四)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普法队伍建设,充分整合自有资源,通过学习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普法骨干队伍。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工会法治宣传教育,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和党内法规人才建立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要鼓励和引导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学生、有能力的职工加入工会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服务渠道,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工会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活动品牌。要继续拓展职工法律服务覆盖面,探索创新“团、所、岗、队”相结合的工会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各级工会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工会法律援助岗和信访律师值班岗、工会普法队伍等维权平台,不断加大普法和职工维权服务力度。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工会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工会预算,在“六五”普法的基础上,增加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提高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比例。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青岛市工会“七五”普法规划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6年-2017年)

    1、制定规划。各级工会要根据本规划和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2、宣传动员。各级工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新定位、新任务、新要求,提高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群众对“七五”普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2020年)

    各市直工会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取得实效。各市直工会应于每年年底前将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送市总工会。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

    2020年,市总工会将根据市普法办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对全市工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青岛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