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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纪委 青岛市监察委员会关于1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立足职能定位,深入开展“护航行动”,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1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机场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焦永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利等问题。2015年至2019年,焦永泉利用担任机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招标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企业和个人所送巨额财物。焦永泉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7月,焦永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沙爱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2009年6月至2019年4月,沙爱平在担任市环保局城阳分局局长、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期间,滥用执法权搞权钱交易,向监管对象推荐环保设备及服务,收受巨额财物。沙爱平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1月,沙爱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平度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广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利等问题。2007年至2020年,徐广举在担任平度市麻兰镇党委书记、南村镇党委书记、平度市政府副市长期间,为相关企业或个人在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企业和个人所送巨额财物。徐广举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4月,徐广举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70万元。

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镇江路派出所原副所长马连杰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等问题。2018年至2021年,马连杰违规收受辖区某停车场负责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价值共计1.44万元。马连杰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海洋发展局海域海岛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王法庆,海域海岛管理处二级调研员邹海霞,办公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刘羽,办公室三级调研员郭显章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王法庆等人在办理海域使用权审批过程中,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作风散漫、办事拖沓,致使批复文件存在多处错误,3个项目审批超出承诺办理时限。王法庆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邹海霞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刘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显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市南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莆田路早市原副所长王忠利违规收取摊位服务费问题。2019年3月至5月,王忠利在负责莆田路早市管理工作中,巧立名目、私定收费标准,违规收取早市业主摊位服务费,造成不良影响。王忠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浮山新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副所长张玉海处置群众投诉举报不作为问题。2020年11月,张玉海在处置群众投诉举报时,未按规定对投诉人相关信息及诉求予以记录,并以工作忙为由进行推诿,还要求群众实名举报、提供书面证据,造成不良影响。张玉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劳务派遣人员姜青山违规从本人实际经营管理的企业采购办公用品问题。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姜青山利用在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的工作便利,违规从其实际经营管理的两家公司采购硒鼓、打印纸等办公用品。姜青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推进科负责人马寅吉违规接受企业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20年8月,马寅吉在担任区城市管理局资源化管理科负责人期间,违规接受辖区内某公司负责人安排的旅游活动,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共计1.1万元由他人支付。马寅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科设施组工作人员马文见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2012年6月至2021年5月,马文见利用负责交通设施安装、施工监管等工作便利,安排亲属注册成立装饰工程公司,并由其本人出资经营。马文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科科长刘芙蓉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礼品问题。2020年1月,刘芙蓉负责区妇幼保健中心财务科工作期间,违规收受该中心药品供应商赠送的礼品,造成不良影响。刘芙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即墨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安监办负责人康尧军违规收受辖区企业赠送礼品问题。2020年、2021年春节期间,康尧军先后2次收受辖区企业赠送的白酒、海产品等礼品,价值共计6000元。康尧军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站站长于清正、副站长张向前违规使用企业车辆问题。2020年7月,张向前在对某企业项目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违规要求该企业派车接送。该单位还存在工作人员长期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于清正负有责任。张向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于清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莱西市水集街道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张忠慧对本单位执法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问题。2019年9月,莱西市水集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合同制工作人员刘京坤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情况下,违反有关工作程序,擅自对辖区商户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使用个人微信收取罚款。张忠慧对此负有监管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京坤被解聘。

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发生在执法监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侵害了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亲清政商关系,影响企业公平发展环境,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其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青岛形象”的理念,自觉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做到亲而有道、清而有为,争当优化营商环境的守护者、行动者、推动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推进会议部署,聚焦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自觉扛牢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改进工作作风,竭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政务服务中感受到高效便捷和公平正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持续纠治作风顽疾,进一步净化营商环境的清朗空间。同时要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给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证。

 

来源:未知 编辑:机关党委 时间: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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