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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行动”促进民营经济能级跃升

6月16日,市民营经济局正式发布《青岛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市委常委、副市长耿涛出席发布活动。

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由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聚焦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十大行动,包括行业头部企业引领行动、“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升级行动、重点产业链强链建链补链行动、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青岛制造云采销行动、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行动、“专精特新”资本赋能行动、中小企业减负纾困行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开展行业头部企业引领行动。充分尊重头部企业行业领域引领作用,建立完善“链主”企业牵头主导机制、产业链联盟合作机制、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推进机制、要素保障服务机制,协同推动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加快打造世界级产业链。评定一批民营领军标杆企业。更好发挥从优秀民营企业家中选聘的市政府经济顾问作用。开展2022年青岛民营企业100强评选发布活动。吸引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央企、民营500强企业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关键节点企业在青设立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总部。

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力争新培育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5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6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以上。开展产业链链主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卡位入链”对接。持续开展千名专家“三进”行动、民营中小企业“借力扬帆”行动、科创中国试点行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环节专利申请。

开展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升级行动。深入实施“沃土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00家以上,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超过6500家、新增6家以上上市高新技术企业;遴选1000家以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000家。实施“硕果计划”,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聚焦大学生等全市各类创业者创业项目、中小高新企业、创新创业赛事成果,进行精准培育。

开展重点产业链强链建链补链行动。落实全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聚焦24条重点产业链,建立健全“链长制”工作体系,围绕市七大优势产业链、十大新兴产业链和七大现代服务产业链,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分别制定实施相关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推进优势产业强链、新兴产业建链、传统产业延链补链。明确我市24条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园区,统筹布局十大新兴产业市级千亩园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新培育省级特色产业集群1-2家。

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支持建设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平台,构建“一超多专”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年内认定100个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实现4万家企业上云用平台。推进工业App集成应用,新培育2个国家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

开展青岛制造云采销行动。积极参与“好品山东”区域品牌建设和“山东制造·网行天下”系列活动。鼓励我市企业积极与网络平台服务商合作,探索网上营销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甄选我市企业的拳头产品参与“千店千品”形象提升活动,增强产品视觉品质,提升受众流量和产品销量。

开展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行动。打造全国领先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发挥卡奥斯国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作用。推动完善市级、区市、镇街、园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合作服务商、服务站不少于20家,服务企业1000家次以上。组织开展“我与企业共成长”活动。迭代升级“青岛政策通”平台。发挥头部企业在知识产权、标准化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开展助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开展“专精特新”资本赋能行动。组织开展“金融助实体、益企进园区”——我与企业共成长等融资服务活动。用足用好我市现有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性转贷、融资租赁奖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等支持政策。印发《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争取2022年入库优质企业200家以上。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金融支持白名单。深化拓展“银税互动”。

开展中小企业减负纾困行动。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实行阶段性减税降费,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再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社保负担;贯彻落实国家、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通过技改补助、社保补贴等方式,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支持。深入做好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

开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行动。积极争创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鼓励各区市争创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贯彻落实好《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二十五条措施》。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抓好《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宣贯落实。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十大专项行动

1 行业头部企业引领行动

2 “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行动

3 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升级行动

4 重点产业链强链建链补链行动

5 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

6 青岛制造云采销行动

7 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行动

8 “专精特新”资本赋能行动

9 中小企业减负纾困行动

10 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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