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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女士来到青岛市总工会,对市总工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并向市总工会赠送锦旗。
李女士于2022年8月10日入职某外地企业驻青分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李女士在职期间怀孕,自2024年8月17日开始休产假,2025年1月23日返岗上班。用人单位在李女士休产假期间及返岗后每月扣减其月应发绩效工资,且未按照李女士的工资数额为其足额缴纳社保,导致李女士的生育津贴未足额发放。2025年3月,李女士前往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向青岛市总工会设立的法律援助岗值班律师咨询。在了解李女士的情况后,青岛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山东中诚信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向李女士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告知李女士可以主张的权利及维权途径。
经青岛市总工会指派,山东中诚信律师事务所王宇、孙慧两位律师为李女士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李女士申请劳动仲裁立案。鉴于该案案情并不复杂、双方争议焦点比较清晰,经援助律师多次进行沟通协商,最终李女士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由用人单位支付李女士各项劳动权益补偿共计75000元,并由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出具调解书。后李女士如期收到全部款项,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青岛市总工会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 促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意见》,正式建立“五方联动”工作体系,为构建新时代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夯实基础。其中,青岛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大厅,设立仲裁机构工会法律援助岗、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零距离”为职工提供调解、代理仲裁等工会法律服务400余件,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来源:市总法律部
通讯员:张涛
编辑:王子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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