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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会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各市直有关工会,中央、省驻青工会:

  按照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鲁会办〔2019〕39号)的精神,现将《青岛市工会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总工会

​2019年6月3日

 

青岛市工会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

三年规划(2019-20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增强工会服务效能,决定在全市开展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劳动者驿站),特制定青岛市工会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2),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要求,建设为户外劳动者提供生活服务的劳动者驿站,让他们及时享受到工会组织提供的普惠服务,积极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氛围,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依托社会力量,按照试点建设、规范提升、样板推广三个步骤,在全市建设600家具有人工智能功能的户外劳动者驿站。为环卫工人、绿化工人、市政维修工人、建筑工人和快递员、送餐员、城管人员、交通警察等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休息、避雨、热饭、学习、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并利用人工智能载体实现了解形势、把握政策;答疑解惑、提升素质;休闲放松、生活服务等智能化全方位服务,打通工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使工会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服务品牌深入人心。

  三、实施步骤

  (一)样板试点阶段。2019年各区市试点建设100个劳动者驿站(附件1),探索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建设方式和建设样板,为后期驿站的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争取党政、社会、企业等广泛支持,研究提高户外劳动者驿站使用效率和服务方式,为下一步建设、推广劳动者驿站提供可借鉴经验。

  (二)规范巩固阶段。2020年在全市新建200个劳动者驿站。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到选址更合理、制度更完善、运作更规范,重点向金融行业、快递中转站、楼宇、街道、乡镇、社区等布局建设,有条件的交通运输等行业要建设面向广大劳动者开放的驿站,做好日常运营维护,提高站点知晓度。

  (三)提升推广阶段。2021年按照规范化驿站标准,在全市新建300家劳动驿站,基本形成户外劳动者密集的区域全覆盖,形成工会劳动者驿站服务网络体系,使劳动者驿站基本达到标准化、精准化、人性化、实效化的服务要求,同时总结推广好的典型经验,把关心关爱广大户外劳动者的工作做细做实,依托服务站点等载体,提供更贴心、更暖心、更细心的服务,让职工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建设原则

  劳动者驿站建设遵循“工会主导,多方共建;突出应用,综合规划;建管结合,规范服务”的基本原则。

  工会主导,多方共建。户外劳动者驿站应在工会指导下,按照统一的目标、功能定位,经过充分沟通协商,以工会自建、工企联建等多种形式,发动爱心企业、沿街商户、社会公益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建设。

  突出应用,综合规划。户外劳动者驿站应在劳动者较为集中的工作地点或主要经过路段建设,利用楼宇建设的应位于一层临街处。

  建管结合,规范服务。在建设户外劳动者驿站时,应明确固定资产配备、设施维护、消耗补充的责任主体,规范日常管理,明确责任人。各级工会应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帮助指导户外劳动者驿站真正发挥服务作用。

  五、设施配备

  基本配置:无线网络、小度人工智能音箱1套、桌子、椅子1套,书报架(柜)1套,饮水机、微波炉各1台,医药箱1个,多功能电源插座、打气筒、垃圾桶各1个,雨伞若干、洗手台、电风扇(空调)、冰厢、贮物柜、等。室内醒目位置应悬挂制度框,明确具体的管理规定、使用要求等。室内地面应为防滑地面,使用(占用)面积一般不低于12平方米。

  卫生间设置:劳动者驿站的选址应确保100米范围内有公共卫生设施。

  六、检查验收

  各市直工会要按照时间节点、指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每年7月前对照劳动者驿站检查验收自查表(附件2),对拟申报的劳动者驿站进行验收,符合建设标准并发挥实际作用的,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总工会申报,市总工会组成验收小组每年9月份验收。对通过规范化达标验收的劳动者驿站,市总工会将进行通报并统一挂牌,并给予资金补贴,择优向省总推荐省级“户外劳动者驿站示范点”。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担当作为。各级工会要把建设劳动者驿站作为工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的有力抓手,鼓励各区市建立本级挂牌命名的劳动者驿站,认真研究本地区劳动者驿站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确保已建的进一步规范服务,计划建设的在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并达到标准要求。

  (二)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各级工会要列支专项预算经费,支持劳动者驿站建设。要强化服务意识,健全劳动驿站规划、建设、维护、资金支持、监督、评估考核、激励奖惩等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建设使用情况台帐,相关资金经费使用情况要主动接受工会内部和相关部门审计,逐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各级工会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联合社会力量形式,利用职工服务中心、金融网点、药店等临街店铺,加大站点建设,提高站点效能和辐射区域。要积极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利用基金会、公益项目等平台媒介,引导社会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等参与站点建设和服务,放大社会效应。

  (四)加强宣传,引导示范。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和各类新媒介,积极宣传站点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劳动者驿站统一纳入“智慧工惠”APP的“阵地导航”模块(附件3),方便查询使用。在加快推进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进程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劳者站点规范化水平,让更多的劳动者从中受益,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附件

  1.2019年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分配表

  2.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检查验收自查表

  3. 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阵地导航”汇总表

 

附件:(20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会智能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的通知

来源:未知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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