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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四位一体”三方监管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各区市总工会和市直工会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依法规范各单位管理行为,逐步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精神以及全总、省总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总决定建立审查审计、督促整改、培训指导、联席会议“四位一体”三方监管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立审查审计覆盖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每年,由市总经审办根据上级工会规定要求,按照三年一轮审的目标,统筹做好对区市总工会和市直工会的审查审计工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并根据市总党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专项资金和专项内容的审查审计工作,及时披露各单位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有关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具审查审计报告,依法督促整改,并定期向市总党组汇报审查审计监督实施情况。 

  二、建立跟进督促整改制度,加强整改落实监督

  除按上级要求或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专门检查外,每年,由市总财务部、资产部和经审办组成联合督导小组,通过核实情况、检查会计档案资料、整改约谈等措施,对有关单位审计未整改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督导小组成员部门责任分工,以基础规范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突破口,针对各单位在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将与市总年度考核工作挂钩。

  三、建立交流指导培训制度,加强履职能力监督

  按照对口培训、分类指导原则,由市总监督管理成员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重点,采取集中培训模式,通过专家授课、专题会议、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区市总工会和市直工会财会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和经费审查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依法提升工会专业人员的履职能力,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

  四、建立联席会议协调制度,加强执行反馈监督

  建立市总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会议成员包括各部门长和工作人员1-2人。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一般于每年审计工作开始前后各召开一次,由市总监管联席会议三方部门长轮流主持会议,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思路、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和规章制度,协调解决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次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对会议拟定的重要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向市总主要领导汇报。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监督管理成员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提前做好工作统筹和计划安排,主动做好审查审计、督促整改、培训指导、联席会议各环节的组织、参与、协调和衔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监督管理成员部门在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并把监督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此作为加强对各单位平台化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抓手,积极协同配合,严格明确责任,不断强化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逐步建立健全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责任清晰、措施明确、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是落实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组织整改审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本单位各项管理工作依法、高效、规范运行,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四)对存在问题整改不认真,导致决策违规,管理无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由市总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提请市总党组,向有关责任单位党委(党组)通报情况,并建议按照有关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五)本通知自发布时之日起施行,各区市总工会和有独立基层工会的市直有关局(工委、集团、公司)工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市总工会监督管理制度年度工作安排

  青岛市总工会

  2019年12月9日

来源:财务部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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