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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青岛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通知

青 岛 市 总 工 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

青岛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教育,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走在前列的信心和决心,在助推十五个攻势、创建国家中心城市、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展现更大作为,市总工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职业精神·职业担当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各行各业广泛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学习讨论、主题征文、选树典型等建设活动,加强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教育,进一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选树宣传一批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典型单位和个人,择优选树10个“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单位”和10个“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个人”,事迹特别突出的,择优推荐为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号召广大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感,担当起青岛在山东半岛城市群和胶东经济圈中的职责,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决战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专题教育。“齐鲁工惠·青岛行”APP将从即日起至7月20日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主题知识竞答活动(参与方式见附件1),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载体,通过邀请专家讲座、劳模宣讲、网络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专题教育,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促进人才队伍道德素质建设,为各类品行兼优的人才不断涌现和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

  (二)举行主题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7月20日,市总工会将以“职业精神·职业担当”为主题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主题征文活动(参与方式见附件1)。征文体裁、字数不限,每个作者限报送作品一篇,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首发(不能在任何刊物发表过,包括网络自媒体发表),文责自负。本次征文不接受纸质投稿。市总工会将通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50篇主题征文于7月27日至7月31日在“齐鲁工惠·青岛行”APP展播并进行网络投票。

  (三)选树宣传典型

  1.推荐典型。各级工会、社会各界、公众媒体均可参照“青岛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准(附件2),从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分公司、车间、班组、科室等)和一线职工(公务员需为处级(含)以下干部)中,广泛发掘、宣传社会责任感强、职业素养优秀、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任务目标中担当作为的单位和职工,于7月20日前登录“齐鲁工惠·青岛行”APP下载《青岛市“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单位”事迹推荐表》《青岛市“最美职工职业道德个人”事迹推荐表》,填写事迹推荐材料,加盖公章后拍照上传,逾期不受理(参与方式见附件1)。事迹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要将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具体做法、经验实绩进行提炼总结。

  2.选树典型。市总工会将邀请专家评审择优选树10个“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单位”和10个“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个人”,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广泛开展事迹展播。往年已经选树为市级以上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或先进的单位或个人不再参与典型选树活动。

  “青岛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并邀请公证处进行公证。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深化“三化一型”干部队伍建设和职工队伍“四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征文演讲等活动。各区市总工会至少要报送4篇主题征文,于7月20日前分别推荐4个“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单位”和4个“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个人”,其他市直工会原则上报送1篇主题征文,推荐1个“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单位”或1个“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个人”,并填报《活动汇总表》(附件3)报送到活动电子邮箱:qingdaodazhongwang@163.com。

  (二)确保活动实效。要结合实际,切实通过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增强职工职业道德感,强化企事业单位职业精神和职业担当,切实推动本单位本区域本系统中心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活动实效促进中心工作,在促进中心工作中检验活动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大力宣传各行各业的典型事迹、职业道德新变化、新成效,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附件:1.“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参与方式

  2.“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标准

  3.“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汇总表

  青岛市总工会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张蕾,83092317;赵平:18661928010;刘秋怡,17605321020)

  
附件1

 

“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参与方式

 

一、主题知识竞答参与方式

1.登录“齐鲁工惠·青岛行”APP,点击首页下方“活动”按钮,选择左上角我可参加的活动,在活动栏中搜索“青岛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点击进入活动页面,点击“竞答”,参与知识竞答和抽奖,每人每天有一次竞答抽奖的机会,具体参与流程见活动“规则”说明。

2.“齐鲁工惠”APP下载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在各手机应用商店搜索“齐鲁工惠”下载。

 

3.“齐鲁工惠·青岛行”APP下载咨询电话:0532—83872852。

二、主题征文活动参与方式

(一)通过邮箱报送征文

将报送征文整理为单独文件夹,并以“职业道德征文+参赛者单位+参赛者名字”为文件夹名称,统一发送至“qingdaodazhongwang@163.com”。

(二)通过“齐鲁工惠·青岛行”APP线上投票

登录“齐鲁工惠·青岛行”APP,点击首页下方“活动”按钮,选择左上角我可参加的活动,在活动栏中搜索“青岛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点击进入活动页面,点击“投票”,对参赛主题征文进行投票。每个IP每天只能投票一次,若中途发现报名参与者出现刷票等有失公允等行为,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典型推荐方式

登录“齐鲁工惠·青岛行”APP,点击首页下方“活动”按钮,选择左上角我可参加的活动,在活动栏中搜索“青岛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点击进入活动页面,点击“报名”,按照选树标准和活动规则上传事迹推荐材料。

 

 

 

附件2

“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标准

 

一、“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单位”标准

1.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重视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设有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机构,有专人分工负责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职工全面发展。

2.依法开展生产经营。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民主管理、职代会制度健全,坚持厂务公开制度,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现象。

3.积极开展具有企业特色的职工职业道德实践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文明服务、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依法开展生产和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做出重要贡献和明显成绩。

5.企业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企业社会信誉度高,无媒体曝光的职工职业道德问题。

6.企业能正确处理和调解各种劳动关系矛盾,积极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最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社会形象良好。

7.近两年被选树为区市级(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单位或同类型表彰奖励的,近年来被青岛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列为重点宣传典型,具有职业道德建设社会影响力,在行业或系统内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二、“最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个人”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 具有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道德品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优秀的职业素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勇于创新,遵守职业道德,有精湛的技术技能,积极传承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

3.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创造个人命名工作法、技术改造成果等,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

4.具有奉献社会、服务群众的责任心和爱心,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5.坚持在一线或基层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近两年被选树为区市级(行业)职业道德标兵个人或同类型先进典型表彰奖励的,近年来被青岛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列为重点宣传典型,具有职业道德建设社会影响力,在行业或系统内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三、负面行为清单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按规定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达1个月以上,欠缴职工“五险一金”。

2.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违规裁员,未组建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和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3.有其他违法违纪的重大问题的。

 

附件3:“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汇总表

来源:宣教网络部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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